穗萬元補貼鼓勵出環保車
【本報記者廣州十日電】廣州市政府公佈,《廣州市節能與新能源中小客車購置補貼試行辦法》出台實施,購買新能耗每輛車給予1萬元(人民幣,下同)補貼,同時首度明確補貼申領流程。由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服務中心負責補貼的申請受理、審核、匯總和發放,中籤者應在車輛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申領補貼。
環保車配置率低
為促進節能減排,今年廣州試行汽車限牌政策,同時拿出了10%的指標(即1.2萬牌照)專供節能與新能源車,市財政局還按每輛車1萬元的標準給予補貼。此舉促進節能與新能源車的消費,但實際上目前廣州節能與新能源車並不受寵。
迄今為止四次汽車牌照搖號中,擬配置給個人及單位新能源車指標為4,230個,但最終配置成功的僅有649個,總配置率僅為15%。沒有配置出去的3,581個指標,全部轉入了普通車搖號指標。從每月個人搖號情況看,個人節能與新能源車指標使用率僅17%。
儘管100%中籤有萬元補貼,穗人購新能源車意慾並無明顯提升,隨着普通車搖號越來越難,一些有剛性需求的消費者寧可多花1萬元投入競價,也沒有選擇購買新能源車。主要原因是技術還不成熟、配套不夠完善,使用起來不方便。不過,廣州市指標辦負責人提醒,除了新能源車,凡符合國家工信部目錄所列節油率超過20%的混合動力中小客車同樣適用於新能源車指標,消費者可根據需要關注和使用。
逾期申請視為放棄
由於新能源車1萬元補貼相對滯後,尚未到位。隨着《廣州市節能與新能源中小客車購置補貼試行辦法》出台,問題將迎刃而解。根據該辦法,廣州市本級財政對單位和個人今年七月一日後購置符合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所列的新能源中小客車和節油率超過20%的混合動力中小客車,在辦理車輛註冊登記後,按每輛1萬元的標準給予購置補貼。
單位和個人(以下統稱申請人),應當在完成節能與新能源中小客車註冊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申領購置補貼,逾期未有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申領購置補貼資格。
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服務中心負責購置補貼的申請受理、審核、匯總和發放,配合做好購置補貼監督檢查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指定部門負責辦理已取得配置指標的節能與新能源中小客車車輛註冊登記,覆核申請人遞交的購置補貼申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