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地方償債壓力大
【路透社北京十日電】國家審計署周一發佈審計報告稱,截至一二年底,抽查的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餘額超過3.8萬億元(人民幣,下同),較一○年底增近13%,警示在地方政策性債務管理中存在償債壓力大、借新還舊率高、變相融資突出等問題。
一○年底時,這36個地方政府的債務餘額佔全國總額10.72萬億元的31.79%。
債務凸顯借新還舊
審計顯示,融資平台公司、地方政府部門和機構仍是主要的舉借主體,債務餘額增長較大,分別比一○年增22.50%和32.42%;債務資金的投資主要集中在交通運輸、保障性住房、土地收儲和市政建設;資金業源中,銀行貸款和發行債券分別佔78.07%和12.06%。但一二年底銀行貸款佔比降5.60個百分點;發行債券、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增長較大,分別比一○年增62%、125%,其中發行債券中的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增長比率達113.40%。
“部分地區和行業債務負擔較重,由於償債能力不足,一些省會城市本級的債務凸顯。只能通過借新債還舊債。”審計署表示,一些地方通過信託、融資租賃、BT和違規集資等方式變相融資現象突出。這些融資方式隱蔽性強,不易監管,且籌資成本普遍高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如BT融資年利率最高達20%、集資年利率最高達17.5%,蘊含新的風險隱患。
審計出的第三大問題則為融資平台公司退出管理不到位,部分融資平台公司資產品質較差、償債能力不強。第四大問題則包括債務制度不夠完善,債務資金管理使用不夠規範。
以下為本次審計中列出的細節:
負債率過高。一二年有9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超過100%,最高的達188.95%,如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債務率最高的達219.57%;還有14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已逾期181.70億元,其中2個省會城市本級逾期債務率超過10%,最高的為16.36%。
土地出讓收入下滑
土地出讓收入下滑釀風險。部分地方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餘額增長,但土地出讓收入增幅下降,償債壓力加大;如審計的4個省本級、17個省會城市本級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一二年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需償還本息2,315.73億元,為當年可支配土地出讓收入的1.25倍。
高速公路償債壓力大。有10個省本級一二年底高速公路債務餘額比一○年增長近37%。但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入減少,一些地區高速公路債務償還壓力較大。部分取消收費地區的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債務償還面臨較大壓力。
變相融資風險。一一至一二年,有6個省本級和7個省會城市本級通過信託貸款、融資租賃、售後回租和發行理財產品等方式融資1,090.10億元;12個省會城市本級和1個省本級通過BT和墊資施工方式實施196個建設專案,形成政府性債務1,060.18億元;3個省本級和3個省會城市本級的部分單位違規集資30.59億元,合計2,180.87億元,佔這些地區兩年新舉借債務總額的15.82%。這些融資方式隱蔽性強,不易監管。
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不夠完善。部分單位違規取得和使用債務資金,部分債務資金未及時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