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二手樓交易稅將出台
【本報記者廣州二日電】上月底公佈的廣州版“國五條”細則,對二手房交易個人所得稅未出台相關規定。負責牽頭的廣州地稅部門表示,目前稅務部門仍未有出台具體的執行“二手房交易需繳納20%個人所得稅”的細則,但細則正在制定,預計將很快出台。
廣州版“國五條”細則提出,“由市地稅局牽頭,市國土房管局配合,嚴格執行國辦發〔2013〕17號文關於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徵收規定。加強土地增值稅徵收管理,加大對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清算力度。”
細則中有關“按所得徵20%個稅”的具體操作並未明晰,因此出台兩日來一直成為社會輿論焦點。廣州地稅部門首次回應稱,具體規定還正在研究,何時出台目前沒有時間表,預計將很快出台。廣州地稅部門跟房管部門有共享系統,另外還可以通過契稅徵管系統核實房屋原值。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按照轉讓所得20%徵個稅(即據實徵收方式),若通過兩種途徑均無法核實房屋原值的,還是會採用核定徵稅方式(即轉讓價格的1%徵個稅)。
對於廣州未來是否會徵20%個稅,業界專家意見不一。方圓地產首席市場分析師鄧浩志認為,20%個稅表面上懸而未決,實際上將寬大處理,未來只會有極少數被覆蓋。
廣東省房協理事趙卓文認為,按照國家“國五條”,對20%個稅有明確界定,從國家層面而言這20%的個稅是鐵定要徵的。此次廣州細則雖未明確提及,但也埋下伏筆。他個人認為很快就可能會這麼操作。稅是肯定會徵的,只不過可能對證滿五年、房改房等存在一些區別性和差異性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