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症下藥防調控變催谷
經濟高速發展,通脹高位徘徊,銀行又持續低息,投資者不想身家縮水,紛紛尋求資金保本增值渠道,樓市繼續成為投資者的追捧對象。
政府去年推出“新八招”冷卻二手物業交投,貴價樓成交急速減少,投資者焦點轉移至一手樓花。尤其俗稱樓花法的法案遲遲未推出,留給市場追捧樓花的空間。即使樓花法順利在首季通過,樓花已賣得七七八八。樓花熱賣帶動交投暢旺,進一步推高的樓價未必會因為樓花法通過而調整。樓花法令樓市健康發展、保障消費者購買權益的初衷,相信要幾年後才能如願。
另一方面,香港及內地農曆新年過後,相繼推出不同措施調控樓市,冷卻炒風,且措施公佈短時間內生效,殺市場一個措手不及,投資者大失預算,入市前“停一停、諗一諗”。香港與內地調控樓市,盡力縮短政策宣佈與執行時間差,杜絕市場趕搭尾班車,做法堪澳門借鏡。
從樓花法立法過程及過去幾年樓市調控經驗可見,行政當局立法規管的措施雖顧及行政效率,卻忽略市場變化萬千的大趨勢,令推出的措施未能針對市場癥結,每次調控效果不斷遞減。更甚者,市場的前瞻操作令姍姍來遲的調控政策鞭長莫及,反而隨時打亂用家上車的計劃。
猶記得去年初樓市仍然受特別印花稅政策調整時,地產業界一度預計日子甚為艱難,更有人員流失及結業壓力。但在發展商“兩年支付三成樓款”的策略下,避過特別印花稅徵稅年期,成功打破僵局,政策頓成雞肋。
今年樓市又處於歷史高位,有發展商因應市場發展及樓價走勢迅速變陣,由去年的“兩年支付三成樓款”變成“一年支付兩成樓款”。雖然供款年期減少一年,支付兩成樓價卻降低了投資門檻。同樣是九百萬樓花單位,兩成首期即一百八十萬可跨過投資門檻,實際支出較去年減少六十萬,炒賣成本反而降低,炒風因而更盛。
值得注意的是投資門檻下降,祇要有承接風險即轉嫁至用家。問題是,即將通過的樓花法,沒有對樓花銷售手法及付款方式作出合適監管。
樓市調控措施需要對症下藥、真正到位,政府要了解樓市運作及市場變化,否則再多的政策也會越來越快被市場消化,變相增加投資者的入市信心。誠如地產業界所言,政府對樓市變化欠缺了解,推出的調控措施不到位,行政當局有需要總結多次樓市調控經驗,增加調控措施的針對性和時間性。
春 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