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珠海市財政局聯合發布了《關於2015年
度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限額標準的通知》的文件。通知規定,2015年度,我市幹部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
數不得超過26135元,月繳存額上限為10454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低於1650元,月繳存額下限為
166元。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我們,公積金繳存標準每年都有一定調整,而與2014年的舊標準相比,今
年我市公積金的繳存上限和下限均有一定提升。此次《通知》的執行時間為2015年7月1曰至2016年6月30日,在我
市繳存住房公 積金的所有單位及在職幹部職工不得超過上限標準或低於下限標準繳交。
2014年度的標準規定,珠海幹部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超過23325元,月繳存額上限為9330
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低於我市同期最低工資標準,繳存下限比例5%”,不難發現,今年規定的公
積金月工資基數上限有所提高,增幅約為12.05%,此外,與去年相比,今年對月工資基數和月繳存額的下限都有了
更為明確的 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