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宜推非牟利會計制
【本報消息】澳門現有逾五千社團,不少非牟利機構獲政府支持。但現時沒有非牟利機構會計制度,受資助單位會計賬目沒有統一標準。會計師公會匯編一本非牟利機構會計制度及財務管理書籍,抛磚引玉,加深公衆對社團活動應遵規範的認識。未來宜由政府主導,設立基本統一或較接近的非牟利會計制度。
何美華、楊文堅、鄧添均表示,美國、台灣、內地早已推出相關制度,澳門自由結社且社團數目衆多,籌募經費渠道多元,從會長自掏腰包到政府投放資源,分擔社會公共服務。但不同政府部門對受資助單位的賬目要求無統一標準,該會認為應有一套會計制度為基礎。日前該會拜會社會文化司司長張裕,介紹非牟利機構會計制度。
非牟利機構獲政府支持,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產生的利益,被視為公衆利益。同時,部分非牟利機構向公衆籌款如賣旗等,從不同渠道獲得款項,應在財務和行政管理上增加透明度,加強公衆監督。商業機構或亦向政府申請資助進行非牟利活動,如出外參展、宣傳澳門等,如何在會計賬目上合適表述,需有一套標準。
該會舉辦兩次“非牟利機構會計制度及財務管理”研討會後,歸納社工局、教青局及澳門基金會等會計要求,引用現行會計標準等資料匯編成書,介紹非牟利機構財務制度及管理、政府補助的確認和計量、財務管理制度的設置,指出非牟利機構的特性;提倡企業管治制度,達到權責分工,迴避利益衝突或關聯機構的披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