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建築期
地產界倡樓花一次銷售
【本報消息】樓價高居不下,政府土地政策、樓花政策及房屋政策備受社會詬病。有地產業者認為,當局可利用多部法律修訂的時機,加強土地及樓花銷售規管。如規定樓花項目建築期限三至四年,住宅單位一次全數銷售,避免發展商“惜售”抬呎價。此外要加快舊區重整步伐,釋出土地增加住宅供應,平衡市場供求。
樓花錯過調控良機
今屆立法會最後一個會期,即八月中前需要完成細則性通過《舊區重整法律制度》、《土地法》修訂等多項重要法律,連同遲遲未能通過實施、錯過規管良機的“樓花法”,今年將有多項涉及房屋問題的重要法律出台,將對樓市發展帶來深遠影響。
有地產業者指出,去年東方明珠區大型樓花項目分多次發售,平均呎價由去年初的四千至五千元,逐漸升至去年底的七千元,進一步凸顯樓花銷售欠缺規管的問題。針對發展商同一樓花項目逐步提高呎價、分多次銷售,認為有需要立法規管。項目用料基本統一,不會因呎價上升而提高用料。建築成本不變,利潤卻變相擴大,更嚴重後果是推高樓價。
不過,“樓花法”討論多時仍未獲得通過,已錯過調控良機。市場上樓花已銷售得“七七八八”,政策推出時作用已不大。
地產發展商會會長陸惠德表示,去年十月推出的“新八招”開始發揮作用,壓制樓市部分需求。但樓宇供應仍未見增加,認為招數長遠會被市場消化,按照澳門經濟大勢,樓價會再步入升軌,有必要透過新機制釋出土地,增加樓宇供應。
舊區重整釋出土地
增加土地供應興建樓宇,不應等到新城填海完成後才開始,如討論多時的舊區重整法律,同樣可增加土地供應,且與新城填海並不對立。澳門半島的北區、新橋區、下環區等舊區,老化問題日益凸顯。經濟快速發展,區域老化未見改善,透過舊區重整不僅釋出土地增加樓宇供應,也可美化舊區,符合社會發展的大局。
舊區重整要取得八至九成業權人同意,他認為比例太高,最終會墨守成規,有法律也難以成事。希望按實際情況把業權人同意的比例調低至六成,由政府主導,市場推動舊區重整,加快樓宇供應。至於補償方面,可考慮協助業權人舊屋換新屋,相信多數業主會同意。倘舊區重整計劃落實進度良好,每年增加數千樓宇單位供應,有助紓緩樓價上升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