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與政府達共識
樓花法急出台 補法律空白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與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達成共識,“樓花法”不會有“專款專用”規定,以爭取法律盡快出台,填補法律空白,規範“冇王管”的樓花市場,防止抬價。但法案規定供款與興建進度掛鈎,具體比例由賣買合約訂定。政府承諾日後加強監管樓花供款及銷售手法,“專款專用”日後再搞。
現難推專款專用
繼去年十月中後,一常會昨與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等政府代表,再度細則性討論俗稱“樓花法”的《承諾轉讓在建樓宇的法律制度》法案。一常會接受政府解釋,先“救火”後完善,彼此已沒有大分歧。只待政府修改法案文本,一常會又“收貨”,即可撰寫意見書。爭取今年第一季交大會細則性審議、表決。若一切順利,法律頒佈三十日後生效,樓花市場即告別“冇王管”。具體時間視乎政府修改進度。
一常會主席關翠杏會後表示,早前建議將“專款專用”寫入法案,規定小業主供款只能作建樓之用。政府會上認同取向,樓花供款監管需強化,但現況有困難。政府以香港為例,港府以業界指引方式執行“專款專用”,透過律師樓、銀行管理供款,而非政府行為。澳門沒有香港般的專業認證制度配合,也欠缺相關法例支援,律師、銀行都不做相關工作,難以實行“專款專用”。澳門未來可實行類似制度,但要與發展商、地產商和銀行等業界商討。修訂其他法例也需很長時間,肯定不能在今個立法會會期內完成。
按興建進度付款
一常會權衡輕重後,認為樓花銷售亂象叢生,消費者毫無法律保障,樓價亦因不規範行為不斷被推高。“樓花法”最重要的目的是填補法律空白,規範市場,必須盡快出台,所以與政府達成共識。
“專款專用”實施無期,但政府接納一常會意見,將在“樓花法”中加入條文,規定供款與興建進度掛鈎,即小業主按樓花興建進度付款。關翠杏表示,此方式由來已久,並非新鮮事,只是部分發展商沒有採用。一常會建議在法案中寫明,政府認為可行,將完善條文令其更清晰。不過因個案不同,法案條文只有取向,不會有具體供款比例,此將在買賣合同中訂明。
關翠杏強調,立法會冀“樓花法”盡快出台,行出規範第一步,日後可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