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外商付百倍房租電費
【本報記者楊冠傑緬甸仰光八日報道】“緬甸猶如金海,近年不少人來‘淘金’,然而大部分被淹死,真正能‘撈得起’的祇有極少數。”有在緬甸投資的中國商人慨嘆道;雖《外國企業投資法》為外商提供保障,但法律以外仍有很多的隱性問題,如外商要支付比當地人貴100倍的房租、電費。
內部問題風險多
隨着緬甸與西方國家關係改善,加上去年底頒佈的《外國企業投資法》吸引衆多外商到當地投資,但實際情況並非想像中理想。
該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中國商人表示,外商和當地人的待遇差距仍很大,祇要有商機的行業,外界獲悉訊息前,當地大財團早已在發展。就以現時投資最熱門的酒店業為例,並非外商有興趣發展便可。很多行業仍受限制,新法縱使為企業提供保障,但仍有很多內部問題,外商面對不可預計的風險仍很多。
緬甸雖人口龐大,但內部政策常調整,以37%企業營業稅為例,當地3萬多家中小企九成不交稅,因政府監管力不足,故外商會面對不公平的現象,加上政黨鬥爭激烈,營商環境仍未穩定。
近年不少東莞服裝廠商到緬甸設廠,原以為成本低有發展機會,實際商機卻不大,很多經營數年便“離場”。最令廠商頭痛的是員工管理,當地沿用的《勞動法》允許員工每月罷工一次。緬甸人雖工資相對低,但效率與中國人無法相比。當地人普遍較懶散,他舉例,有員工每天賺夠1,000緬幣(不足10澳門元)便收工去飲茶,嚴重程度非加人工就可解決。
當地人工作懶散
該中國商人的親身經驗是,假日有貨物運到緬甸碼頭,需20個工人幫忙,他付3倍工資連小費也沒人願意做。在無計可施下,祇有透過政府關係打“人情牌”,才可聘請到10個工人。員工上班時飲酒,僱主不可阻止,否則他們會罷工,祇能忍氣吞聲。
由澳門中小企業協進會組織的“緬甸商務交流考察團”今日上午十時拜訪緬甸中資企業商會,獲該會理監事成員熱情接待。緬甸中資企業商會有130位成員,一半來自國企、一半屬於民企。考察團明天將啟程前往緬甸首都內比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