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禁地方違規舉債
【路透社北京卅一日電】針對最近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有抬頭之勢,中國財政部周一通知,嚴禁直接或間接吸收公衆資金違規集資,規範地方政府以回購方式舉借政府性債務行為。財政部強調地方政府不得將政府辦公樓、學校、醫院、公園等公益性資產作為資本注入融資平台公司,不得授權融資平台公司承擔土地儲備職能和進行土地儲備融資。
“最近有些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有抬頭之勢,如違規採用集資、回購等方式舉債建設公益性項目,違規向融資平台公司注資或提供擔保,通過財務公司、信託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違規舉借政府性債務等。”財政部稱,為有效防範財政金融風險,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現就有關問題發佈相關通知。
土地融資須經法定程式
通知要求,未經有關監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直接或間接吸收公衆資金進行公益性專案建設,不得對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及其他個人進行攤派集資或組織購買理財、信託產品,不得公開宣傳、引導社會公衆參與融資平台公司專案融資。
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地方各級政府及所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不得以委託單位建設並承擔逐年回購責任等方式舉借政府性債務。對符合法律或國務院規定可以舉借政府性債務的公共租賃住房、公路等專案,確需採取代建制建設並由財政性資金逐年回購的,須根據專案建設規劃、償債能力等,合理確定建設規模,落實分年資金償還計劃。
通知提出要加強對融資平台公司注資行為管理,地方政府對融資平台公司注資必須合法合規,不得將政府辦公樓、學校、醫院、公園等公益性資產作為資本注入融資平台公司。嚴格執行《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地方政府將土地注入融資平台公司須經過法定的出讓或劃撥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