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控商品房利潤為10%
【路透社上海廿二日電】陝西省日前發佈通知要求,各城市要根據住房開發成本,確定合理利潤率並控制在10%左右,劃定區域住房銷售價格區間並予以公佈。開發商銷售前進行的價格備案,價格應在相應區間範圍內。意味着超過價格範圍的商品房將無法備案及預售。
處於持續調控中的中國房地產市場,雖然高價格為人詬病,房企亦曾負有“暴利”之嫌,但一直沒有較為明確的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利潤率方面的規定或限制。
通知稱,要“密切關注房價上漲情況,採取有效措施,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開發建設單位應在商品房銷售之前到當地價格主管部門進行價格備案,備案價格應在所在區域住房銷售價格區間範圍內。”
另外,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預售許可十天內,要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實行“一房一價,明碼標價”對外銷售,其中新建商品住房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有線電視、安全監控系統及其他屬於購房人所有的公共設施設備的配套建設費用,均包含在住房價格中,不得另行收取。通知並提倡和鼓勵推行商品住房現房銷售。
房地產行業龍頭——萬科半年報顯示,報告期內其房地產業務的營業利潤率(已扣除營業稅金及附加)為2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