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財政部和央行近日聯合印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放寬公積金貸款條件,今後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同時實現公積金異地互認、轉移接續,並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專案,以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放寬公積金貸款條件
申貸時間縮短至6個月
變化1: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現行規定是須連續繳存12個月。
解讀:專家認為,公積金貸款“認房認貸”、必須連續繳存12個月才能申請等規定,讓不少因工作變動而斷繳的職工無法正常使用公積金貸款,“如果繳存時間減半,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門檻將大大降低。”
變化2:根據新規,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而2010年,有關部門出臺的檔要求,實行支持首套、限制二套、嚴禁三套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同時,新規指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於85%的設區城市,可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和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
解讀:自2008年起,北京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為80萬元。當年北京市商品房均價約為1.2萬元/平方米,購90平方米住房約為108萬元。按首付款20%計算,貸80萬元基本能滿足市民的購房需求。但到2013年,北京二手房成交均價已達2.9萬元/平方米,80萬元已遠遠不夠。
貸款額度受限、使用比例不高,是公積金貸款被詬病已久的問題。張旭認為,如果貸款額度調高,將提高公積金貸款的使用率。個貸機構偉嘉安捷分析師吳昊則認為,公積金貸款額度調整幅度不會太大,“至少不會翻倍提高。”
推進公積金異地互認轉接
工作地繳存可在異地貸款
變化:推進公積金異地使用,實現異地互認、轉移接續。今後,在工作地繳存的公積金,可用於異地購房貸款。
解讀:該人士解釋說,以北京為例,目前,公積金只能用於在北京買房貸款,今後這部分公積金在異地購房貸款時也可以使用。吳昊認為,這將對全國房地產市場的交易量起到促進作用。
張旭說,現在已有部分城市實現公積金異地貸款購房,但由於這項改革需要城市間相關管理部門的配合,預計短期內北京暫時不會放開異地貸款申請。
公開數據顯示,從1992年到2014年3月,全國公積金利用率僅為50%左右。
取消多個收費專案
為個人住房貸款減負
變化:今後,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專案。
解讀:個人購房者在辦理公積金貸款時,通常都要找代辦公司代辦相關手續,並繳納一定金額的代辦費用,此外還需要繳納保險費、公證費、擔保費及房屋評估費等多項費用。
以擔保費為例,其收費標準為貸款額度的3‰,最低收費300元;而房屋評估費則按照評估價值的3‰收取,最低收費300元、最高1500元。按照貸款額80萬元計算,僅擔保費和評估費就需要3900元,取消中間收費專案將在一定程度上減輕貸款人的負擔。
評論
住房公積金改革應改變“劫貧濟富”
住建部等部門近日出臺了公積金新政策,支持繳存職工購買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進異地貸款業務。不過,百姓長期以來最為關注的公積金繳納“肥瘦不均”、使用“劫貧濟富”等“公平鴻溝”問題,仍值得下更大力氣予以破解。
當前,公積金管理中暴露出來的不公平突出表現在繳納不公。不同行業、不同地區之間公積金的繳納“肥瘦不均”,有的壟斷國企高管繳納高額公積金,而有的單位的員工繳納不足百元,更有大量新進城農村人口甚至沒有機會享受公積金福利。巨大的繳存“鴻溝”,衝擊著社會的公平底線。
公積金管理中暴露出來的不公平在使用方面也較為明顯。不少人吐槽,公積金“繳錢容易提取難”,高房價面前,中低收入者無力承擔購房首付,實際上無法使用公積金,這就使得公積金事實上成為買得起房、付得起首付這一特殊人群獨享的優惠貸款,呈現出劫貧濟富的傾向。
有統計顯示,2013年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中,9%的貸款人使用了約80%的公積金餘額,而大約80%的繳存人仍未使用住房公積金。
伴隨此次公積金管理新政策出臺,備受關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也有望繼續推進。期待制度改革能切實讓公積金為職工的安居夢想發揮出更加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