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政府引導基金未來發展路徑
四月十五日,行政長官岑浩輝在立法會全體會議上表示,特區政府將加快研究設立政府產業基金和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並計劃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就基金的資金規模、管理模式、投資目標及運作模式等進行前期調研,確保基金設計符合本地實際發展需求。
引導資本投資方向
引導基金是由政府設立,並按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策性基金,通過與私募基金、創投基金等金融機構進行合作,引導社會資本流向政府特定投資領域的重要政策工具。不同於傳統政府直接投資模式,引導基金將財政資金結合市場資本力量,利用財政資金的槓桿效應,撬動社會資本投向高新科技、重點產業、基礎設施等關鍵領域。通過“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協同發力,助力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
當前澳門經濟結構及稅收來源較集中於主體行業上,多元產業發展規模效應尚未充分顯現。另外,在新一輪貿易戰的影響下,加劇全球經濟不確定性,以及鄰近地區與澳門綜合旅遊業互相競爭,以上因素將對澳門整體經濟及公共財政收入穩定構成挑戰。
因此,未來特區政府通過設立引導基金作為重要抓手,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多元產業的支持和資金投入力度,長遠有助破解澳門現存的經濟問題,促進澳門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完善基金管理監督
考慮到特區政府引導基金正處於前期調研和探索發展的階段,為更好推動引導基金聯同社會資本共同支持澳門多元產業發展,充分發揮有關基金助力澳門經濟和產業轉型升級的功能和作用,就特區政府引導基金未來發展路徑初步提出以下兩點意見︰
一是明確引導基金定位和投資方向。特區政府設立引導基金需突出政府引導和政策性定位,對引導基金賦予明確投資方向。一方面可結合未來澳門多元產業發展路徑,通過產業投資基金的形式,加快引導社會資本支持澳門重點產業發展。另一方面,緊扣國家未來圍繞新質生產力的戰略定位,與內地引導基金形成合力,通過創業投資基金的形式,支持內地科技創新發展。
二是完善引導基金管理及監督機制。實施特區政府引導基金的管理辧法,設定有關基金投資定義和範圍,並就基金的運作設立反投比例、資金募集流程、基金管理運作、風險控制、終止與退出等規則。此外,還需加强引導基金的資金管理與監督功能,確保特區政府公共財政安全、保值或增值,同時有效落實引導基金推動澳門多元產業發展,促進社會資本與產業發展的良性互動。
澳門經濟學會理事 劉熹明